李昊楠因球场暴力被禁足三年,全国范围内执行
12月31日讯,山东足协日前发布公告,对五人制球员李昊楠处以三年禁足处罚。此次禁足适用于山东足协组织的所有赛事,并已向中国足球协会报告此事。
中国足协随后也发表了公告,将李昊楠的禁赛范围扩大至全国。这项决定源于2024年12月15日在淄博市体校体育馆举行的一场比赛中。在该场比赛中,济南歌溪杰俱乐部对阵济宁橙风俱乐部。当时,经过裁判和监督人员的记录及比赛录像回放分析,全场进行到第30分钟时,李昊楠在争抢过程中用脚踢到了对方33号队员的膝关节。尽管裁判鸣哨并指出其犯规行为,但他依然未停止暴力行为,不仅继续攻击其他对手,还将一名与自己无直接冲突的球员推倒,并最终造成另一名队员受伤倒地。
这一事件严重影响了山东省业余足球的发展,也公然违反了组委会强调“拒绝球场暴力”的原则,因此引发严厉惩罚。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四十八条和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经赛事组委会及仲裁委员会研究后做出如下处理:取消李昊楠参赛资格,自公布之日起禁止其参与任何由山东省足协组织与足球相关活动,为期三年(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比赛、培训、投资管理等),直至2027年12月16日止。同时,此情况已经上报给中国足球协会。
山东省足协表示,将始终严格执行《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坚决打击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以维护良好的竞赛环境。他们还呼吁各参赛球队吸取教训,加强自律,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竞技氛围,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快乐而安全的 football 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