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上诉期限到期,20年有期徒刑判决或即生效!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李铁因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行贿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据李铁的律师孙晓洋透露,是否选择上诉仍需与李铁进行商讨。此外,另一位律师秦明表示,在一审宣判后,李铁享有10天的上诉期限,该期限从接到判决书次日起计算。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定将不生效;若选择不上诉,那么这一裁定便会立即生效。
今天是李铁提起上诉的最后一天,但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关于他是否决定上诉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