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评议:河北与湖北比赛判罚分析,确认两大争议决定均正确
11月30日讯 今天,中国足协发布了关于三大球运动会的裁判评议。其中,裁判委员会对足球项目中的两个具体判例进行了深入分析,最终认定这两起事件的判罚均为正确。
第一个案例发生在第一届全国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男子组决赛阶段第五轮中,由河北队迎战湖北队。在比赛进行至第41分钟时,湖北队19号球员在对方禁区内与河北队1号守门员发生接触并倒地。随后,裁判原本判断此为犯规,并给予河南一记点球。然而,在比赛恢复前,经与助理裁判和第四官员商讨后,裁判决定改为由河北队踢间接任意球,同时向湖北19号及河北1号各出示了一张黄牌。 评议组对此认为:由于湖北19号已经干扰到正在控球的守门员,这种行为构成违规。而随后的身体接触主要是肩部之间,不属于故意用手臂或肘部击打,因此不应视作暴力行为。此外,两名选手之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非体育道德挑衅。因此,将该场面处理为间接任意球以及发出黄牌警告是合理且恰当的。
第二个案例同样是在第一届全国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男子组决赛阶段第五轮期间,当时双方于86分钟争抢角位置。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轻微冲突,但主裁没有做出处罚,而选择继续以角球恢复比赛。 对于这个情况,评议小组一致表示,根据足球竞赛规则,即使有违规行为发生,也不能改变恢复方式,所以维持角球队伍重新开局也是合乎规定。同时,多数成员指出,在双方争夺空间之际,有推搡和踩脚动作,但未造成实质性伤害;而攻击方也表现出了控制情绪。这表明虽然现场处置得体,一些委员仍然建议可以考虑给双方玩家出示黄牌作为补充措施,以更好地管理场上秩序。